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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8、强化旅游公众宣传。在入城口、车站、宾馆等场所免费设置旅游公益广告。各景区景点在突出各自特色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搞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邀请国内外旅游商、新闻记者、知名艺术家来齐考察、采访、采风,提升宣传层次,扩大宣传影响。
  19、继续高水平办好重要会节。继续办好绿博会、观鹤节、小交会、重装会、关东文化旅游节、和平节、碾子山登山节、梅里斯达斡尔族敖包会和库木勒节等会节活动,带动促进旅游业发展。鼓励企业或个人引进、兴办各类展会,繁荣会展经济。对引进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七、强化支持服务,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
  20、实行优惠政策。对旅游企业可比照《齐齐哈尔市企业划型与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和《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享受相应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执行《齐齐哈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给予引进项目有功人员相应奖励。对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休养等活动,要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事项。
  21、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市政府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项目规划、资源整合、产品开发、宣传促销、行业政策性奖励和重大会节活动经费等。加大对旅游交通、资源保护、景区开发、环保卫生设施等投入,支持旅游信息网建设。坚持“谁开发、谁受益”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吸收社会资金开发建设旅游业。深入挖掘、精心包装旅游项目,以项目为纽带大力招商引资。
  22、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整合壮大旅游集团,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旅行社予以重点支持,扶持本市国内旅行社转为国际旅行社。对旅行社视组团规模、游览景区数量、旅游停留时间等,经严格认定后予以相应奖励。巩固3家国内旅行社已有的省十强地位,进一步做大做强。到2010年,引进1-2家国内或国际百强旅行社,争取1-2家国际旅行社进入省十强,全市旅行社从现在的32家发展到40家,其中国内旅行社增加6家,国际旅行社增加2家。
  八、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23、加强对发展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旅游规划、指导、管理和服务,搞好旅游市场的培育和开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旅游业发展“一盘棋”思想,加大领导和推进力度,注重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协调推进和目标考核制度,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解决发展难题,落实发展任务和目标责任。
  24、提高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实行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单位动态管理。提高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旅游关联行业的建设和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大专院校开设旅游专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设素质高、专业全、覆盖各景区景点的导游员队伍。到2010年,培养导游员1000人,其中初级导游员940人、中级导游员50人、高级导游员10人,重点培养金牌导游员50人。每年定期组织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从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到2010年持证上岗率要从目前的82%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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