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省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全省选择150户服务业企业,作为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进行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总体要求
培育壮大服务业龙头企业,对于提高服务业产业集中度,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竞争力,促进我省服务业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培育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作为推动我省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摆上重要位置抓实抓好。
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优化企业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为重点,加强政策扶持,深化体制改革,实施战略重组,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优、主导地区乃至全国市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成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主力军。
主要目标:选择50户主业突出、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大型服务业企业,100户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性服务业企业,通过大力培育,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争取到2012年,全省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争取达到20家以上,超200亿元企业达到10家以上,超500亿元的企业达到2-3家。
二、加快企业改革开放步伐
深入推进企业改革。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为平台,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企业战略重组,调整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自主创新能力。对于引进行业优势企业的项目,在土地使用、企业注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推进尚未改制的重点企业加快改革改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重点企业探索面向市场公开选聘经营管理层,对经营管理层实行股权或期权奖励。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理念、技术和高素质人才,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管理素质和经营能力培训,发生费用可列支企业管理费用。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名牌产品及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产品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