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规费票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记帐员要将《交通规费票证领取申请表》与《票证领取单》作为原始凭证,填制票证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

  (五)票证领发员要按照票证顺序对每天发生的票证领、发、核销情况登记《票证日记帐》,并载明以下内容:⑴制票时间;⑵领票人、缴票人姓名、票证种类、领取或缴销时间;⑶数量及起止票号。

  (六)票证领发员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对上月库存票证的盘点工作,并填制《票证盘存表》。

  三、加强票证使用管理

  (一)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制票人与收款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收款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填制票证。

  (二)制票人对所制票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征稽人员应正确使用票证。微机票证只限通过征稽网征收时使用,不得手工填制;征收汽车交通规费一律使用汽车微机票证;手工《河南省交通规费专用票据(摩托车)》只能用于摩托车交通规费的征收;手工《河南省交通规费专用票据(拖拉机)》只能用于拖拉机、三轮汽车交通规费的征收;票证种类和车型不符的,一律视为无效票证。

  (四)票证的各联次必须一次打印或填制,严禁分次打印或填写,严禁网外套打票证。

  (五)微机票证票款必须日清日结。制票人必须每天整理、核对所制票证,对当日票证汇总封签并整理成册(每册不超过300份),本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连同空白票证、票款,分别上缴票管员和财务收款员。所缴票证由本级票证领发员登记《票证日记帐》,月底由票证管理部门对当月核销票证进行汇总。

  (六)手工票证、票款应于3日内清缴,制票人清点票证,填制票证封签并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本级票证领发员登记《票证日记帐》。

  (七)票证管理部门每月应根据辖区内交通规费票证收入情况,编制当月票证收入月报表,票证收入月报表与财务部门当月收入上解报表核对无误后,由制表人签字,票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票证收入月报表与次月5日前逐级上报,票证使用情况报告于次月30日前逐级上报。

  四、加强票证核销管理

  (一)票证核销,采取“逐一核销、严格审核、逐级把关、分级负责”的办法,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二)票证审核内容:1、票证号码与电子号码(验证码)是否一致;2、填制内容是否齐全,车型与征费标准、征费项目是否相符;3、是否按时核销;4、作废票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票证与微机数据相核对结果是否一致;6、汇总封签和票证销耗月报表是否一致;7、收费项目、金额是否一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