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8〕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精神,现将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城乡医疗惠民工程项目。
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筹措资金25.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7元的补助标准,安排5.4亿元,使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二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筹措资金2.3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1.1亿元,力争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三是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1亿元,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截止2008年7月31日,新农合制度已经全部覆盖全区109个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4090.98万人,共有3553.01万农民参合,参合率为86.85%。全区共有560.38万人次受益(其中住院150.01万人次;门诊358.20万人次;住院正常分娩16.61万人次,特殊病种大额补偿5.52万人次,体检25.17万人次,其他补偿4.87万人次)。全区参合农民住院150.01万人次,住院总费用252454.72万元,补偿金额96453.97万元,人均住院补偿金额为642.98元,人均住院补偿率为38.21%,人均住院补偿金额和人均住院补偿率与2007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31.98元和3.03个百分点。
截止2008年7月底,全区共有8个市的10个县(市、区)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51.36万人,完成今年200万参保任务的25.68%。其中:南宁市为16.73万人,参保率为27.88%;柳州市为16.54万人,参保率为35.19%;梧州市为14.41万人,参保率为57.64%;钦州市为0.15万人,参保率为1.10%;玉林市为3.50万人,参保率为15.91%;防城港、百色、贺州市由于工作启动较晚,参保人员正在统计之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月累计收入为273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801万元,财政补助9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20万元);共有132405人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基金累计支出9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9171万元。
至2006年底,全区14个市、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全区共筹集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10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354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00万元,上年结转6948万元;全区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08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1.40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175.20万人,二次救助困难群众6.2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