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的决定
(桂发〔2008〕14号 2008年7月4日)
为抓住机遇,加快把我区建设成为连接多区域的国际大通道、交流大桥梁、合作大平台,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现就加快交通建设、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交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交通运输的发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加快我区交通建设,是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扩大我区开放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条件,是把我区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迫切需要,不仅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都有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区交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南宁为中心和以沿海港口为龙头,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组成,通往国内外尤其是周边省份和东盟国家的综合交通运输通道总体框架已初步形成,西南出海大通道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但交通仍然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总体上还不适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开放合作新形势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交通基础设施总量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不高,公路技术标准偏低,与周边省份通道连接不够顺畅,能力不足;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配合不够;沿海港口竞争力不强,内河水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主要机场设施不够完善,等等。我们要站在新的高度,从更宽广的视角认真审视和冷静分析我区交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用更长远的眼光超前谋划我区交通的未来前景,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促进交通大发展。
当前,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国“两廊一圈”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加快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西南地区经济协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通过国家批准实施,我区交通建设迎来了黄金发展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魄、更大的力度、更多的资源,全力加快交通建设,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