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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即日起至“五一”黄金周结束,各单位要组织在辖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加强日常巡航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港口、船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突出客运码头、船舶、水上风景旅游区和渡口渡船的检查。重点检查水运企业、船舶是否制定“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客运码头趸船系泊、消防设施是否有效,码头旅客上下船通道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船舶舵机、主机设备、应急救生、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行。隐患整改应不迟于“五一”前完成。对部分隐患确难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专岗专责进行节日期间的监督维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存在严重影响航行安全重大隐患的船舶,必须坚决实施停航整改,但应落实好替代交通措施。

  四、落实重点盯防,守好重点部位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辖区重点水域和部位的安全监控工作,要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盯防方案,分派值班人员到各重要客运码头、渡口和水上风景旅游区驻守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水上大队要做好朝天门客运港的旅客秩序维护,严格落实客船、“两江游”船发班前和到港后的日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船舶超载。港口部门要加强对港口和客运场所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港口售票逐港通报制度,严防“三品”上船和超额装载旅客,从源头管理上严格把关,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港口经营秩序。针对库区蓄水156米后库周群众水路出行需求增大的情况,库区各区县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库周水上交通秩序的巡航检查,督促乡镇加强渡口监管,严格落实渡口渡船守候检查、乘客数额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客船、客渡船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要严肃查处客渡船、小快艇、风景区游览船等船舶违章超载、无证驾驶和违章抢航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和货船等非法载客行为。针对“五一”长假旅游高峰,各相关单位要重点突出巫山小三峡、武隆芙蓉江、江津四面山、渝北统景、黔江小南海、大足龙水湖等水上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维护,确保游客安全。

  市局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分片区对各地“五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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