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唐政通字[2008]9号)
“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广大奶农切身利益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使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置。为使“问题奶粉”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食品药品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开展大检查行动(2008年9月18日-10月15日)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行业、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竖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9月18日-2009年3月31日)
1.开展果菜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农药、超标使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检验监测农药、投入品残留,检查产地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为手段,以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果菜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和农药残留量超标的果菜上市流通或进入饭店、食堂等消费环节。
2.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瘦肉精”、挤奶厅(站)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饲料及投入品的检查监测,加强养殖、收购、运输、捕捞、屠宰等全过程的监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药品及投入品行为,确保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在养殖、购销等环节使用“瘦肉精”为重点,集中整治养殖业违禁药品、添加剂等使用问题。挤奶厅(站)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在奶牛养殖、鲜奶收购、运输等环节向饲料、鲜奶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为重点,保证奶源、鲜奶购销及乳制品安全。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运输、餐饮业寄养等环节,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