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二00七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属各单位,水上执法大队:
目前,江水逐渐回升,正处于枯、中水交替时节,汛期即将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汛期我市将有多次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
为了加强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港航局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由局长梁雄耀任组长,书记刘治军、副局长张孟川、张小勇、杨大伦、党志胜、纪委书记杨根川为副组长,陈晓翔、陆朝晖、谷磊、张胜鹏、苗浩野、王国元、罗忠义、朱永贵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日常工作,由陈晓翔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石学华、马大为,联系电话:89183571(传真)、89183572。
防洪渡汛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制定完善防汛预案,在当地区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并将防汛领导小组名单和预案报市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以及各项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标语、传单、板报、设立咨询站点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水上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船员不开不适航船,不违章行船;群众不乘坐超载客渡船,不搭乘自用船、渔船。督促水运企业针对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汛期特点,开展一次水上安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业务技能。
三、认真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汛期到来之前,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对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及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码头、渡口、锚地、客渡船、运砂船等。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即时整改,对不适航船舶和严重危及安全的船舶,未经整改合格,坚决不予放行。对影响防洪渡汛安全的隐患,必须在汛期到来之前整改完毕。要督促有船单位进行自查,及时整改隐患,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