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林业局关于表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设区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局、人事局,省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一次林业生产力的大解放。2006年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省人事厅研究决定:授予赞皇县林业局等40个单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臧晓娜等82名同志“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积极参与林改工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全省国土绿化进程,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林业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石家庄市(3个)
赞皇县林业局
辛集市林业局
新乐市邯邰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5个)
承德市林业局
滦平县林业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隆化县人民政府
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张家口市(5个)
张家口市林业局
赤城县林业局
崇礼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