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8〕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英街商业贸易的管理,促进中英街商业贸易健康发展,依据《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0)》,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英街的商贸管理实行“一个定位”,“五个确定”
(一)“一个定位”。
中英街是连接深港两地的“边境特别管理区”,是闻名全国的品牌,“深圳八景”之一。其“一街两制”的历史与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旅游与商业价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商业贸易的繁荣,以及边境管理法规的逐步完善,中英街商贸发展定位为"一国两制"历史文化景区和名优小商品特色商业街。以“一街两制”为主要特色,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休闲旅游景区和名优小商品一条街为一体,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岭南客家风情和特色旅游购物。
(二)“五个确定”。
1.定业态。主要发展零售业,适量配套餐饮。零售业重点发展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和超市,积极引进香港和国外著名品牌店。餐饮业是为购物配套的休闲式小餐馆、茶馆、酒吧和咖啡屋。不发展批发市场、大型百货、大型酒楼和加工生产业。
责任单位:盐田区贸工局牵头,盐田工商分局配合。
2.定商品种类。零售商品种类以日用品、化妆品、纪念品、服装、常用药及保健品为主。引导中英街商铺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通过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限制售卖手机、相机、摄像机等电子商品和大宗高档商品。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区贸工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配合。
3.定额进出,明码标价。携带进出中英街的商品数量和免税征税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于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人员携带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商场须给顾客以明确的指引。
责任单位: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