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8]51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工作进展和重要情况请及时对口上报省厅各专业组;各专业组汇总情况后,及时向主管厅领导和厅监管办上报。省厅各专业组联系人:
厅畜牧专业组:魏占勇、赵博伟,电话:0311-85888113,85886522,邮箱:xmjwzy@sina.com
厅种植专业组:刘莉,电话:0311-85805640,邮箱:85805640@163.com
厅水产专业组:赵志强、滑建坤,电话:0311-86660189,86660150,邮箱:shichangchu777@sina.com
厅高毒农药整治组:崔守祥,电话:0311-85055874,邮箱:yjsjdk@yahoo.com.cn
厅监管办:马金翠、李清华,电话:0311-86698768,邮箱:zlaq@heagri.gov.cn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08年10月7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保证本次集中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巩固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成效和正在开展的奶站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省农业部门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强化检查督查,严肃责任追究,保证整治目标的落实。考核这次集中整治成效,主要看三点:一看是否堵塞了监管漏洞,二看是否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看是否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再发生影响恶劣的质量安全事件。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针对当前存在的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种植、养殖中非法使用投入品及其它违禁物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加强对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农(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添加剂的监测,全面清查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严查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行为。摸清全省奶站(厅)底数,规范规模养殖场(区)和奶站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鲜牛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