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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渡船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渡船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渝渡整办发〔2008〕5号)


各区县(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了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乡镇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大多数的乡镇渡口和客渡船安全状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提高了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水平,很好地解决了老百姓出行“难”问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相当一部分客渡船已经锈迹斑斑,设施设备磨损、老化现象严重,消防救生等应急设施缺失,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下降。与此同时,还发现部分已经投放的标准化客渡船没有被正常使用,而是继续沿用以前的老旧客渡船,已经成为当地群众出行的不安全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客渡船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在我市很多乡镇,客渡船仍是方便当地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其安全运行状况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各地各单位务必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乡镇客渡船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

  二、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经常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方式,普及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客渡船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使他们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增强客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守法经营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保证船员适任,不违章操作,不冒险开航;增强广大乘客和群众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客渡船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监管,强化管理措施

  (一)加强船舶维护保养,确保船舶适航。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客渡船加强维护保养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添置。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结合年度检验开展,重点是在船舶油漆上(原则上外观应无明显锈蚀),并应按客渡船色度标准要求着色(每年至少除锈打漆一次)。定期检查机器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或更换;客渡船的所有证书必须齐全且有效;所有标识和标志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投放有标准客渡船的航线,原有的旧船必须淘汰。客渡船除按船舶检验规范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施设备外,还应按当地海事部门要求增加配置一定数量的救生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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