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川办发[2008]37号 二○○八年九月十日)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8〕5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的组成部门、人员和部分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指导相关考核工作。
(五)协调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有关部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六)研究提出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标准,推动指导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七)必要时,协调省军区和武警四川省总队调集部队和武警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九)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的事宜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省安委会组成
主 任: 李成云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书成 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局长
成 员: 文卫平 省安监局副局长
朱丹枫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勤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向怀树 省军区副参谋长
李生钰 武警四川省总队副总队长
胥 绳 省总工会副主席
曲木史哈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松柏 省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