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2008〕129号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 办、 厅、 局:
为加快核桃产业发展,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山区发展,促进资源优势真正变成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努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核桃产业发展对推进现代林业和山区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核桃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基础。我省是核桃原产地之一,栽培历史悠久,适生地域宽广,种质资源丰富,产品质量优良,产业基础较好,具有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优势和潜力。目前核桃种植面积超过1000万亩,产量超过30万吨,产值超过60亿元,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国第一。
(二)发展核桃产业面临良好机遇。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改善和对核桃营养、保健等功能的认识逐步深化,核桃产品市场日益扩大。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核桃产业的积极性日益高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核桃的生态功能、社会功能进一步拓展,产业带动作用日益显现。核桃产业已成为我省广大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发展核桃产业是建设云南特色林业的重要任务。核桃是我省在多年发展山区经济实践中筛选出来的一个主要特色经济林树种。做大做强核桃产业有利于调整山区产业结构、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山区贫困面貌,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村庄,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特色现代林业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思路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山区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创新发展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坚持扩大面积与提高单产并重,坚持扶持龙头企业与培育市场并重,坚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结合,强化科技支撑与产业经营体系建设,把核桃产业培育成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五)发展目标。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促进森林覆盖率、林地产出率、林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实现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至2012年每年发展400 万亩,到 2012年全省核桃面积达到3000万亩以上,投产面积1000万亩以上,核桃产量超过60 万吨,产业综合产值超过120 亿元;到2020年全省实现农民人均拥有1 亩核桃林,投产面积3000 万亩以上,核桃产量200万吨,产业综合产值超过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