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乡镇能源站。各乡镇都要设立由县区能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的乡镇能源管理工作站,从乡镇现有人员中调剂配备2-3名能源专干,专职从事农村沼气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县有办、乡有站、村有管护员的后续服务管理机构网络。
(二)建立村级服务网点。要将沼气建设与服务网点建设统筹规划,配套实施。优先选择项目建设规模较大的村,或已建立乡村清洁工程物业站的项目村, 建立村级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在200户以上。村级服务网点建设要按照“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一台粉碎机的标准建设,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报酬、有配件、有制度。村级服务网点由村级管护员或乡镇分会负责管理运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采购的设备,由县区能源部门所有,使用权归各服务网点。
(三)落实村级管护人员报酬。要按照乡镇推荐、县区能源部门审查、市能源部门统一培训考核的程序,确定村级沼气后续服务管护人员。要把解决村级管护员报酬作为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个一”即:县财政拿一点、会费收一点和经营配件补一点的办法,全面落实管护人员报酬。各县区要把管护人员报酬按照每户沼气户每年12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要依据各县区沼气协会章程,由乡镇分会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要按照微利原则,合理收取配件费用。
(四)健全协会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以县区农村沼气协会为中心,乡镇分会为纽带,村级服务网点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县上成立由农业局、能源站领导兼任负责人的县区农村沼气协会,指导各乡镇分会开展工作。各乡镇成立农村沼气分会,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分会长,确定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技术培训服务。建立以市级培训基地为依托、县级能源部门为支撑、乡级能源专干为基础、村级管护员为骨干的培训体系,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技术培训与普及。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万元的培训经费,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万元的培训费,确保积极培训任务的全面完成,实现项目户每户至少有 1 名会使用、能管理、懂综合利用技术的明白人的目标,确保沼气的安全高效使用。
(六)推广生态循环模式。要大力推广“一池三改三配套”模式,发展“种草-养畜-沼气-高效农业”能源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同时,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三沼”综合利用模式,引导项目农户以沼气为纽带,配套发展规模养殖和高效农业,户均达到年出栏3-4头猪或6-8只羊,发展5亩高效农田的目标,真正发挥沼气上促养殖业、下带种植业,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走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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