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用“方格网状”路网结构。园区道路用地占总用地比例15-20%。
三、园区道路控制要求
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5米,双向四到六车道。支路18米-26米,双向二到四车道。推荐断面如附表1。
表1 工业园区内道路推荐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 红线宽度(米)
| 断 面 描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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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 18
| 10米机动车道+4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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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 24
| 14米机动车道+5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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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 26
| 16米机动车道+5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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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30
| 16米机动车道+7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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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36
| 23米机动车道+6.5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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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40
| 24米机动车道+8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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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 45
| 24米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2+6米人非并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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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沿道路红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米范围,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米范围及立交路口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方向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