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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工业园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用“方格网状”路网结构。园区道路用地占总用地比例15-20%。
  三、园区道路控制要求
  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5米,双向四到六车道。支路18米-26米,双向二到四车道。推荐断面如附表1。

  表1 工业园区内道路推荐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红线宽度(米)

断 面 描 述

支路

18

10米机动车道+4米人非并板×2

支路

24

14米机动车道+5米人非并板×2

支路

26

16米机动车道+5米人非并板×2

次干路

30

16米机动车道+7米人非并板×2

次干路

36

23米机动车道+6.5米人非并板×2

次干路

40

24米机动车道+8米人非并板×2

次干路

45

24米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2+6米人非并板×2



  四、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沿道路红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米范围,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米范围及立交路口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方向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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