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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根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向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要摸清奶牛健康状况、牛奶质量状况、器具环境消毒状况,以及挤奶、贮存、运输等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奶站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加强对生鲜奶的日常检测。重点区域要实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和重点排检生鲜奶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行为,规范奶站经营秩序。
  (三)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建立管理制度
  奶站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要建立奶站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要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奶站监督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9月25日至10月8日)登记造册: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通知下发后,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迅速将登记造册工作布置到最基层,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报市畜牧兽医局备案。
  第二阶段(10月9日至10月16日)质量抽检:对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
  第三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2日)整改提高: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四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0日)总结完善:总结各县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各县区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规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措施,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根据要求,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必须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按照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明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报告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通知发出之日开始,一个月结束。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每周定期向市奶站清理整顿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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