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创建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进行复评的通知
(杭卫办〔2008〕4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妇社[2008]8号)要求,杭州市卫生局决定组织专家对本市参与创建单位进行复评。现将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方法
1、听取创建单位工作汇报
2、查阅2007、2008年度相关工作台帐资料
3、现场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慢病管理电话访问
4、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检查)
5、现场简单反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二、评估时间
统一安排在9月16日至26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半天。
三、评估组成员及分工
评估分两组。每个检查组4个人,其中组长1名,组员3名。
组员分工为,
承担政策支持及机构建设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社区卫生服务站;
承担队伍建设与预防保健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责任医生访谈;
承担基本医疗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门诊病人满意度。
具体检查分组及联络员名单为:
第一组:组长 周 华 基妇处处长
联络员 夏 卫
专 家 葛小平(上城区清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秉初(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组长 张志龙 基妇处副处长
联络员 徐钦芳
专 家 李 健(拱墅区卫生局) 朱月伟(下城区长庆潮鸣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9月16日 | 滨江区 | 淳安县 |
9月17日 | 西湖区 | 建德市 |
9月18日 | 拱墅区 | 桐庐县 |
9月19日 | | 临安市 |
9月22日 | 下城区 | 富阳市 |
9月23日 | 上城区 | 萧山区 |
9月24日 | 江干区(下午) | 余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