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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创建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进行复评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创建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进行复评的通知
(杭卫办〔2008〕4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妇社[2008]8号)要求,杭州市卫生局决定组织专家对本市参与创建单位进行复评。现将复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方法
  1、听取创建单位工作汇报
  2、查阅2007、2008年度相关工作台帐资料
  3、现场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慢病管理电话访问
  4、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检查)
  5、现场简单反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二、评估时间
  统一安排在9月16日至26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半天。

  三、评估组成员及分工
  评估分两组。每个检查组4个人,其中组长1名,组员3名。
  组员分工为,
  承担政策支持及机构建设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社区卫生服务站;
  承担队伍建设与预防保健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责任医生访谈;
  承担基本医疗评估任务1名,主要负责现场抽查门诊病人满意度。
  具体检查分组及联络员名单为:
  第一组:组长  周 华  基妇处处长
  联络员 夏 卫
  专 家 葛小平(上城区清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秉初(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组长 张志龙  基妇处副处长
  联络员 徐钦芳
  专 家 李 健(拱墅区卫生局) 朱月伟(下城区长庆潮鸣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第一组第二组
9月16日滨江区淳安县
9月17日西湖区建德市
9月18日拱墅区桐庐县
9月19日 临安市
9月22日下城区富阳市
9月23日上城区萧山区
9月24日江干区(下午)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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