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市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发〔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8年7月18日市政府8届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进一步加快全市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进一步加快全市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公路建设,更好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公路建设决战三年的目标,根据大庆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实现大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突出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两个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实现我市公路建设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08年至2011年,全市建设公路609项3252.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项264.9公里,二级公路1项66公里,农村公路605项2921.6公里。实现市与县之间全部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县与县之间实现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县与乡(镇)之间实现三、四级公路相连接;乡(镇)与行政村之间三、四级公路相连接比例达到87%以上。通过3年多的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主框架,横贯东西,纵穿南北,覆盖全市的现代公路交通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省政府作为建设主体的项目。共计3项183.8公里,其中:绥满高速卧里屯至黄牛场段42.9公里,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交工;绥满高速黄牛场至齐齐哈尔段74.9公里,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续建,2010年交工;国道明沈公路任民至肇州肇源段二级66公里,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交工。
(二)市政府作为建设主体的项目。共计1项,大广高速大庆至肇源段147.1公里,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续建,2010年交工。
(三)县区政府和市交通局作为建设主体的项目。共计261项2174.3公里(红砖路除外)。
1.林甸县建设农村高等级路面公路41项372.7公里,建设4个中心乡镇、8个中心村主干道36.8公里。2008年开工并交工6项94.9公里。2009年开工并交工12项92.9公里,建设2个中心乡镇、3个中心村主干道18.3公里。2010年开工并交工11项95.2公里,建设1个中心乡镇、2个中心村主干道8公里。2011年开工并交工12项89.7公里,建设1个中心乡镇、3个中心村主干道10.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