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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围绕“双百”战略,开发储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视对外重要通道以及城际高速公路、城区轨道交通、长江深水岸线开发、内河码头群等重大项目开发储备。围绕提高城市化水平,谋划开发一批道路、供水、供电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谋划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
  四、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
  (一)入库项目的条件。
  1.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行业专项发展规划。
  2.工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服务业和农林水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对科技含量高、在行业中有先导地位和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可适当降低投资额度。
  3.列入近期实施项目库的项目应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并逐步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列入中长期规划项目库的项目要有较为完整的项目简介。
  (二)项目库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以及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至少每半年更新、调整一次。同时逐步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公布,资源共享。
  县区政府、各开发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分库,并按项目库内容要求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同时要及时更新调整,每半年将更新调整情况反馈至市项目储备总库。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县区政府、各开发区及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储备项目,分类整理、汇总筛选建立市级项目储备总库,并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和公开发布。
  积极发挥项目库的作用,重视项目资源的利用、整合、优化布局以及申报、推介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项目的进展。对列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优先申报、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政策的支持,在市场准入、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
  五、切实加强对项目储备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区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储备工作的领导,把项目储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确定牵头责任部门专门抓,切实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区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储备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并层层分解落实,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储备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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