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马政[2008]4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07〕1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通过普查,为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
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普查组织实施和工作分工
为了加强对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和调查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和调查事项,由市编办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社团组织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和调查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各单位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市监察局负责处理。
四、普查的标准时间和进度安排
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总体进度安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