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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邓兴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邓兴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赣府字[2008]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邓兴明为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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