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足实际,搞好规划。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制定泥草房改造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多种方式改造建设,要把改造和新建结合起来。在住房设计上要具有前瞻性,实用美观,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合理确定居住空间、卫生设施、公共设施、节能措施等技术标准,设计不同样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
(四)积极组织,对口帮扶。结合各县(市、区)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包扶工作,在保持原参与者帮扶包扶单位和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泥草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县(市、区)还要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捐资、捐物帮扶活动,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建设。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
(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省、市两级推进、责任到县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困难户泥草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工作;建设部门要对泥草房改造选址进行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负责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农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负责落实好乡镇和村的泥草房改造任务;林业部门研究落实泥草房改造中涉及木材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水利部门负责研究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泥草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地税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地震部门负责结合泥草房改造,做好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农村泥草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泥草房改造中小额信贷政策;残联要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残疾人泥草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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