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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3.农村困难户要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住户为准。
  4、农村残疾户以残联认定的住户为准。
  5.两户或多户住一栋的要以房屋产权人为准,只允许建一栋房,其余户及非农户不在改造范畴之内。
  6.房改户提出申请,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改房户进行审定后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张榜公示。
  (二)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按照村镇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建设,一般为砖瓦结构。积极鼓励采用就地取材的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住房面积按户均40-60平方米安排。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不超过40平方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采用连建方式。建设部门按照有关原则,结合我区居民传统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
  (三)补助标准。
  本次改造泥草房,政府原则上按一般户每户3000元,困难户每户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市、区)配套资金可以政策减免或其它形式给予扶持。补助资金重点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发放。
  (四)工程投资。
  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预计总投资80.3亿元,其中:省政府补助资金7.5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及帮扶单位补助资金或实物折合7.5亿元,农民自筹65.3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造农村泥草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成立了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推进,为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资金,强化管理。为更好完成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任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采取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向上争取、社会支援、乡村集体补贴、协调银行贷款、引进开发商垫资建设分期付款等各种方法,聚集整合资金,保障工程资金的有效落实。要按照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筹集、安排、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对大宗建筑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和建筑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将政府补助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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