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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白政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2007年-2011年)

  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立足白城市实际,现编制《白城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2007年-2011年),用以指导今后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一、前言
  (一)规划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摆上重要位置。省九次党代会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泥草房问题,在2007年省政府抓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在全省全面启动了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
  (二)制定规划的依据。
  1.韩长赋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李斌副省长在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7〕32号);
  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07〕488号);
  5.省民政厅《印发〈全省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帮扶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07〕52号);
  6.省建设厅《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村〔2007〕11号);
  7.我市各县(市、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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