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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意见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意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注重制度建设、科学管理、综合治理、政策指导,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构建“平安商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全市所有县区在两年内全部建成“平安畅通县区”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农村为重点,适当增加交通协管员数量,力争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交通协管员,并将协管员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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