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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泰政发〔2008〕1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委托市建设局代管,与市房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核定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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