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全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为实现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商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从工作整体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县区对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造成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显著。二是个别地方“两非”案件查处工作进展缓慢。三是部分地方对B超的管理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对B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四是一些县区、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常抓不懈,真正把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作为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大事来抓,努力为构建和谐商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
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06〕2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商政办发〔2007〕69号)精神,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于平衡为目标,扎实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
(一)重视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的首要任务,结合“关爱女孩商洛行”活动,重点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有关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对实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和女孩的奖励优惠政策以及女孩成才及女性成功的模范人物事迹等内容。各级宣传、人口计生、教育、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为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