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政府分管领导:郭兆信副省长。
2.主管部门:省建设厅。联系处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3.组成部门(7个):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省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八、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省政府分管领导:王仁元常务副省长。
2.主管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处室:投资处、服务业项目处。
3.组成部门(10个):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省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推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