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南昌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的“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江西省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08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机制,稳步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治理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健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保持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继续巩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坚决遏制污染反弹,为实现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重点
2008年,我市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自查和后督察,巩固整治成效
1、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是挂牌督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2005年以来,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各县区、开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尤其是造纸、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自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
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取缔排污口、关闭违法建设项目措施落实情况。2006年以来,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后督察,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对逾期未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缔关闭违法企业的案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提请市政府重新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查清未落实的原因,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逾期未能完成挂牌督办案件10%以上县区、开发区,实行建设项目限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是造纸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2007年以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
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后续督察工作。对已完成整治的,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照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今年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一批整治重点,并认真抓好落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批示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落实情况,对各县区、开发区相关工作进行后督察。
(二)充分发挥环境基础设施作用,促进污染减排
为落实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1、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是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查清青山湖、朝阳、红谷滩和象湖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
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严肃查处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污染在线监控;对污泥实施无害化综合利用。全力推进象湖和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做到雨污分流,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象湖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三店西路以南、南莲路以西排污管网以及梅湖以南排污管网的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金沙大道以北象湖新城区域穿越南隔堤接入工程;启动并加快朝阳片区服务范围污水管网的建设;保证已建成的施尧路和南莲路泵站的供电和正常运行。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今年7月底完成江西科大等高校的接户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江西财大、江西农大、华东交大等高校的污水接入经开区污水主干管的工程。同时,尽最大可能发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的作用,确保正常、满负荷运行。
二是掌握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情况。对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包括配套管网建设情况等。
对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实施动态跟踪,督促当地政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调度和顺利推进;对贻误工期、不能按期开工或完成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当地政府实施通报。
三是查清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染防治情况。加强对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环境监督,查清其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深度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渗滤液产生和排放情况。
督促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进一步加强对渗滤液的处理,确保深度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情况,并集中汇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
四是掌握和调度污染减排项目情况。对列入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的污染减排工程进行跟踪督办和调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并督促其按时完成。
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对电力、钢铁、化工、造纸、制药、印染和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江氨公司、晨鸣纸业、长力钢铁、南昌发电厂、宏狄氯碱、京东实业、江西制药和江西国药等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红谷滩、象湖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等环境监督,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违法排污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列入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的江氨公司、晨鸣纸业、南昌发电厂、南昌亚啤、光明英雄乳业、江西润田、南铁机务段和江西制药,以及红谷滩、象湖、青山湖和朝阳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的跟踪督办,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挖掘减排潜力,未验收的尽快验收、未实现在线数据联网的加紧联网,完善减排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