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79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企业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