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南昌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南昌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职责任务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动态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信息报送和处理
4、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应急通信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的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9 火案查处
4.10 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5.3 工作总结
6、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扑火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解释部门
7.4 预案生效时间
南昌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突发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南昌市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等安全。
1.2 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