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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10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优先在我市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表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任务分解表

南昌县

安义县

进贤县

新建县

2008

6

4

4

6

2009

10

6

6

10

2010

14

10

10

14

合计(个)

30

20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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