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25日)废止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南昌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昌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实训学员留在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服务外包企业系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外国及港澳台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
第三条 南昌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
第四条 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安排,当年未下达和未拨付完的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科学立项、专家评审、公正透明、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二章 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重点扶持项目
第六条 扶持资金以人才实训为手段,扶持培养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以及服务外包企业员工学习、提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大学生在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解决服务外包企业人才短缺为主要目的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
第七条 服务外包人才实训的重点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