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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系统可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与行政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审批事项要求、申请表格等信息下载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四)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以行政审批监察为重点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到办理的全程、实时在线监察。并将系统与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监察局局长、分管副秘书长、监察局分管副局长及市监察局相关处室的电脑实行在线连接,进行实时监控。

  (五)绩效评估系统。根据电子监察系统定期采集的数据,对一段时期内纳入电子监察各行政审批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并在监控中心建立监控大屏幕及其它监控设施,由市监察局及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监察室派员参与监督。

  五、任务分工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上下互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对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如下分工:

  (一)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搞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制定电子监察相关管理制度及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制定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审批工作的管理。

  (三)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组装和技术维护,实现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并搞好经费预算。

  (四)各行政审批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梳理,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提供技术参数。

  (五)市法制办:负责对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

  (六)各县区:负责推进本县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好与市级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七)市招管办: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活动的办理流程、条件、时限等事项进行梳理,为将“四项制度”工作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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