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的青云谱区,要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社区康复的长效机制,巩固培育成果,更好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加大推进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残疾人社区康复水平。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任务。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县(区)工作,县(区)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民政、财政、公安、教育、残联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协调,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残联。具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督促检查落实进度,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各街道(乡镇)、社区作为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区创建的责任主体,要承担起各自的创建任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达标区的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配合力度,形成服务合力。社区康复服务是政府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社区康复服务合力。卫生部门要做好各康复站(点)的设立和康复技术人员的选配工作,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开展康复医疗和训练指导。民政部门要有效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康复活动场地,为贫困残疾康复对象提供政策支持;教育部门对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开展在校康复训练活动;财政部门要为社区康复创造条件,落实专项经费;残联要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公安、劳动保障、计生、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残联开展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县(区)的创建,要紧紧依靠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英特网、板报等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宣传网络,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传播残疾预防常识,普及康复和保健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调动广大残疾人和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