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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实现2008年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实现2008年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64号)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实现2008年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目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南昌市实现2008年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目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全国、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我市血吸虫病的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血防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期实现我市2008年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根据《南昌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5-2015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颁布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坚持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与农民致富、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综合防治,如期实现我市2008年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目标。

  二、2008年防治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08年底,全市实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3个县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

  到2008年底,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塔城、流湖、乐化、金桥、象山、二塘、昌东7个乡镇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松湖、樵舍2个乡镇达到传播控制标准。(见附表1)

  (二)具体目标

  1、降低血吸虫病感染率

  到2008年底,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高新区各血吸虫病流行村,居民、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降至5%以下,不出现急性血吸虫病疫情暴发。

  松湖、樵舍2个乡镇居民、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不出现当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连续2年以上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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