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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3、提供专业支持指导。成立“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由有关师范院校、教研机构的专家和高中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对新课程实验的决策、实施、监控等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撑。建立联系基层和样本学校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市教研室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关学科研究中心组,加强对学校学科教学和校本培训的指导,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验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好市教育局与江西师范大学签订的教育合作协议,主动争取江西师大对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强化评估监控和专项督导工作。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制度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内容,监控新课程的实验进展情况。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省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评估标准组织好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性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还要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工作。

  5、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政府、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家长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宣传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认真听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网络体系,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实验环境和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

  6、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根据实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课程实验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并对课程实验的优秀科研成果及时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带动全体,不断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推向前进。

  七、工作要求

  1、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应充分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真正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培训创新型人才的一件大事来抓。应按照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本县(区)、本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各项具体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于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启动和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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