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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开展形式多样的各项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这是保证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的关键。各项培训都应以转变教育观念和提高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能力为目标,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全面开展新课程实验通识培训、学科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和学科知识综合与更新培训)、专题培训(针对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构建并完善学校教科研和培训一体的校本培训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园网和南昌教育信息网,开展全员性网上培训。在南昌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栏,构建一个南昌市专家与教师、教师与教师相互学习、交流、研讨的互动平台。校本培训要坚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由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3)教研部门应努力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服务。应切实加强学科教材、教法培训,并为校本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应加强新课程实验中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新课程实验不断健康发展。

  2、创新课程管理机制

  (1)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指导组,负责各学科教学指导。学科指导组由本学科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科指导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逐级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校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审定。

  (2)学校应建立适应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合理有序地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注重开齐开足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建立学生选习选修课指导制度,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加强对学生选课指导,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并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适时调整选修课程设置方案,形成有特色的选修课课程体系。

  (3)学校应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分利用、挖掘、扩展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资源的重组、优化和放大。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和相关制度,研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4)学校应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年学分分配指导表》(附件二表二)形成学校学年学分分配表,建立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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