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以深松为主的保护性耕作制度。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建立耕地用养结合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实行以深松为主的保护性耕作制度,逐步解决土壤耕层变浅、地力下降、抗旱保墒能力差等突出问题。为调动农民深松整地的积极性,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市实行秋季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贴政策,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80万公顷深松整地任务,打破犁底层,使土壤耕层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产出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财政投入力度。设立长春市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深松整地补贴、抗旱水具补贴、地产大型农机具补贴及农机推广、科研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农业机械化项目的比例,使其不低于20%,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农机培训等方面;财政统筹安排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重点支持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成果推广转化。
(三)对九台农机产业园和绿园农机物流园实行优惠政策。今后我市新建的农机制造企业和新注册的农机销售企业均应在产业园落户和物流园办理注册;对在产业园落户的生产企业和在物流园注册的经销企业,一律享受所在园区的优惠政策。对农机龙头企业比照农产品加工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四)加大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根据信贷政策,加大对支农贷款中购置农机具和农业机械春秋作业生产性信贷的投放比例,保证信贷资金供应,优先支持春秋季节性农业机械生产用油和农机具维修贷款。要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增加对农机装备制造业的专项贷款支持,协调保险公司加大农机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
(五)多渠道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继续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农村合作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机械化的投入机制。通过市场机制、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等各种措施,引导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扶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广泛吸收工商资本、民营资本和域外资本,投资农机制造和流通业,扶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发展。
(六)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具存放厂库棚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排协调修建资金。各级财政要从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和乡镇农机站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高性能农业机械维修设施和农业机械应用服务设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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