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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三)扶持培育农机龙头企业和农机产业园,做大做强农机装备制造业。农机装备制造业是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础条件。要加大对农机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产业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大马力拖拉机、玉米水稻收获机、水稻插秧机、保护性耕作机具等的研发和生产步伐;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国际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支持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通过投资、兼并、重组、新产品开发等方式进入我市农机行业;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九台农机产业园的建设速度,吸引更多的农机生产和科研企业来长投资。

  (四)加快建设现代农机物流业,增强服务功能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机物流业,积极引导扶持建设区域性农机中心市场。全力支持绿园现代农机物流科技园建设,将其逐步建成集高新技术、高端产品、现代管理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农机物流科技园,建成面向全国、辐射东北的东北地区最大的农机物流中心。鼓励、支持各类大中型农机流通企业大力发展农机连锁经营,加速培育一批农机流通骨干企业,拓宽农机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对农机销售流通业的资质审核和市场监管,尤其是售后服务的监管,支持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打击生产和经营假劣农机产品和配件行为,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

  (五)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培育壮大农机经纪人队伍,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培育发展农机作业、销售、维修、服务市场。积极组织开展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跨区作业等服务形式,带动农机经销、维修市场的发展。加强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建设,搞好先进适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农机信息服务。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充分利用在长科研、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研优势,对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装备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鼓励和支持引进、合作研发、自主创新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的农机新产品。

  四、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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