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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三)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既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农业机械,又注重政府的宏观调控、引导和扶持。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分区域、作物和产品选择适宜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内容和发展重点,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三是坚持合作利用、经济有效的原则。鼓励农业生产者共同使用、经营农业机械,发展社会化服务,大力研发制造和推广先进适用、高效节能、安全环保、农机与农艺结合的农业机械。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原则。农机装备制造业、农机流通业和农机服务业同步推进,实现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增加大中型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针对我市小型拖拉机多、高性能动力机械少,主机多、配套机具少的矛盾,要继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置、使用、经营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促进农机保有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改善,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今后5年,全市每年需新增4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1000台(套)以上,大中型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万台以上,大中型农机承担耕整地作业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新机具、新技术,加速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机具,重点扶持推广玉米和水稻收获机、深松机、综合整地机、精密播种机、节水灌溉和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农机装备由低档次向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具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抓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带动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程农机化示范区,要坚持省县共建、地方主抓、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政府扶持、项目带动的有效作用,加强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建设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与促进农机装备增长、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相结合;与拉动地方农机装备制造业、农机流通业及农机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与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现粮食稳产、高产相结合;与培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相结合;与普及新技术新机具、实现农机农艺有机配套相结合。在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的同时,逐步推进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提升农机科技贡献率和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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