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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2008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调整乡镇机构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乡镇机构面向“三农”履行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政府资金“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加强资金整合,重点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化解县乡债务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和完善财政对农民的直补政策,逐步扩大直补种类和范围(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继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入股、农民按股分红的途径,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新机制(市农业局牵头)。全面落实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盘活农村宅基地存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进新农村建设(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信用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积极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金融办、市农村信用联社牵头)。探索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作为抵押品到银行贷款的办法,降低“三农”贷款门槛,增加农村信贷投放。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模式(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农村信用联社牵头)。

  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市、县(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担保、收储、保险、交易等林权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安义县、进贤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市场规则,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促进林权流转。保护和集约利用林地资源,完善林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实施严格的林地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给、集约利用”的征占用林地管理机制。支持组建林业股份制担保公司,为企业和林农融资提供担保。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加快森工企业改制步伐(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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