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2008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洪府发〔200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又适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发改体改字〔2008〕694号),现结合南昌实际,就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党代会、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围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节能环保机制、提高经济整体素质、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快速和谐崛起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必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改革决策的机制、规则和程序,推进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效率。
--必须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使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配套。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