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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
(京教人〔2008〕17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人才强教”是新时期首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是北京市教育大会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自2005年实施“人才强教计划”以来,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培养了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了一批学术创新团队,在高等学校人才引进、选拔、培养、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明显提高,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深化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人才强教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现就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成果,深化改革,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团队建设为核心,以高水平人才培养为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国际和国内知名的学术大师、教学名师、管理专家,为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加强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既要考虑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又要加大对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资助和培养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个体发展,又要重视人才团队的建设;既要重视科学研究、鼓励科技创新,又要重视教书育人;既要重视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并重,完善选拔、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建立高等学校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08年至2012年,市教委继续深化实施“人才强教”计划,加大对杰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资助力度,加强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力度,从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管理制度,完善高等学校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通过5年的重点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引进、聘请150名杰出人才到北京市属高校工作;为50名高层次人才、150名创新人才和300个创新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100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提供国外访问、进修或攻读学位的机会;为20000名左右的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更新教育观念的机会。
  二、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本计划在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实施。
  (二)经费保障:“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由北京市财政专项支持。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管理。
  鼓励各项目实施单位发挥自身特点,在北京市重点支持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支持“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由“杰出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6个计划组成。
  (一)杰出人才引进计划
  杰出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指面向海内外聘请、引进、遴选和资助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搭建人才梯队,组建学术团队,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杰出人才引进计划”设置学科首席专家岗位、特聘教授岗位、讲座教授岗位。2008年-2012年在市属高等学校设置10个学科首席专家岗位、40个特聘教授岗位、100个讲座教授岗位,设立50个左右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点。学科首席专家岗位主要设置在国家级、教育部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学科首席专家可获得总额为2000万元科学研究支持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分年度核拨,享受学科首席专家工资每年100万元;特聘教授岗位一般设在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主干学科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特聘教授在聘请学校全职工作,在全职工作期间享受特聘教授工资每年10万元;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不受学科限制,由高等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聘请,讲座教授在聘请学校全职工作时间一年不得少于3个月,在全职工作期间享受讲座教授工资每月1万元。
  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经费,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其他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
  1.对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提供最高为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国外著名高校教授、国内211、985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内外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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