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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创新示范园区和创新创业孵化器建设建设。适应我市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技术创新需要,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对企业设立的并经认定为市级以上的技术中心,给予奖励,优先支持其研发的科技项目。支持建设南昌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重点支持南昌(瑶湖)科技创新城、南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区、南昌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金庐软件园)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市级科技计划及科技经费向国家创新示范基地、北大、清华等大学孵化园区重点倾斜;加快建立南昌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5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对科技创新在政策、申办手续、科技开发、创业条件、项目创业融资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2、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以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这目标,设立市专利专项资金(每年200万元),对专利申请给予资助,力争到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000件,授权总量达到1200件;推行科技创新成果、产品首购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创业给予资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为业化。从2008年开始,每年从市科技经费中拿出1500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力度,重点扶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3、拓展科技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南昌创业投资公司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额度;增强南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融资能力,争取年贷款金额1亿元;创新财政支出支持科技资金资助方式,从2008年起,对部分科技经费采用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重大高新产业化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完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争取实施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创业导师行动计划”,吸引高端创业导师人才资源为我市创业创新提供服务。认真做好两年1次的南昌市“科技明星”评定工作,2009年启动南昌市特殊贡献奖评选,重奖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特别贡献、杰出贡献的人才。建立南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人才库,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计划,每年选拔20名科技创新带头人结合项目进行培训,选择20名科技创业带头人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激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

  九、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全民创业水平

  1、弘扬创业文化,壮大创业主体。深入开展“三个十大创业标兵”评选和创业典型巡回报告会活动,在《南昌日报》、南昌电视台开辟全民创业宣传专版和专栏,宣传我市全民创业及各类创业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业、全社会崇尚创业的文化氛围。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培植创业主体。即鼓励和引导现有个私民营企业发挥生产管理、市场开拓、资本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二次创业”,推动小业变大,旧业更新,一业多元,做大做强,培植一批骨干创业群体;以乡情、友情、亲情为纽带,诚邀在外能人回乡创业,企业回迁,资金回流,培植一批外来创业群体;切实落实城镇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失地农民、复员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私营企业(除国家规定的行业外)的各项优惠政策,培植一批现实创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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