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广电局。
11、以提高科技传播力度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为重点,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设置固定的科技栏目和专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等大幅度增加,有条件的县(区)开设科普网站。
(2)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科普文化市场。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创办广播电视栏目、科普传播机构、科普网站等,开发与经营科普类广播影视节目、书刊、音像制品、教育和游戏软件等,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推动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科普文化市场,尽快形成科普文化产业群,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
(3)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结合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各类媒体要加强科学宣传与普及,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2、以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为重点,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将科普场馆、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加快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四级科普设施、科技展馆体系和图书馆体系建设。在城乡社区改造并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
(3)加快建设各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落实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的措施,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
(4)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制定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的资质认定办法,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提高设计制作水平,突出科普特色,积极培育科普旅游产品。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个私办、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
四、完善保障措施,促进《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