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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5、以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制定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评价机制。

  (2)广泛开展课外、校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要组织开展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月”等科普系列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扩大未成年人的科学视野,培养他们良好的科学态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扩充教育资源,为科学教育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以提高生活能力和传授生产技能为着力点,开展面向农村未升学初高中生培训,培养他们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

  (5)重视家庭教育在影响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家庭成员,尤其是母亲的科学教育,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

  (6)配套完善青少年活动设施和场所。结合城市公益设施规划和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少年宫、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加强以上设施和场所的科学教育功能。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7)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少儿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为未成年人提供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科普读物和视听产品。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辟科普专栏或专题,加大科技传播普及力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妇联。

  6、以推进农村科学示范工程和提升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进一步实施江西省农村科普致富“十百千”示范工程,每年创建10个以上市级科普致富示范村,各县每年各创建10个科普示范村;创建一批集科技推广、培训、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技协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扶持力度,使之在数量上快速发展,层次上有较大提高,科技经济合作与服务的领域更加广泛,成效更加显著;加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力度,参照国家和省两级科协和财政部门的做法,适时制定我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推开“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建设,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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