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通过实施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通过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增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南昌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3、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目标
到201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
4、“十一五”期间的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
根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要求是: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领导,社会各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实现以上要求,根据《科学素质纲要》明确的四大重点人群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三个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以我市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体,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各自工作的实施。牵头部门按照本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责任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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