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2008年9月。
(二)城市三级医院协作共建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及二、三级医院手拉手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工作内容:一是城市三级医院协作共建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协作开展学科建设,发展专病专科,满足农村群众对疑难病症的就医需求;多种形式培养人才,提高基层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二是二、三级医院按照逐级与手拉手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分层次对口支援151个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人才培养,定期安排专家巡诊,协助进行健康体检等。三是在支援和受援单位之间设立“远程会诊室”,使农村群众享受到较高水平的诊疗服务。四是制定评估标准,针对对口支援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工作目标: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模式,提高工作实效;在开展协作共建和对口支援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不同的管理模式,实现支援方与受援方双赢,切实使群众受益。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各郊区县政府。
实施时间:2008年5月已开始实施。
(三)建立农村基层卫生岗位人员补充长效机制。
工作内容:一是规范镇级卫生机构名称及运行模式。根据镇级卫生机构职能,完善收支两条线改革政策,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镇级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二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在人员配置方面,整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按照人员编制有关规定调整补充,有效缓解镇级卫生机构人才匮乏、下派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不足、队伍不齐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枢纽作用,加强村级卫生工作。三是合理规划村级卫生机构,首先安排乡村医生就业,无乡村医生的村由镇级机构建设卫生服务站或成立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四是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成《2006-2010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规划》等各项任务。五是实施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教育部门共同研究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补充途径和办法。六是探索实施有效的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管理办法。
工作目标:结合农村卫生工作实际,理顺镇级卫生机构职能,完善补偿机制,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建立农村卫生岗位人员补充长效机制,培养出“用得上、留得住、素质高”的村级卫生人才,力争在3年至5年内基本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协作部门:市编办、市教委、市人事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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